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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科技处关于在全校范围内进一步加强软件著作权申请前备案与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
2026-04-02 16:59   商洛学院   (点击数)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知识产权质量,强化软件著作权(以下简称“软著”)全流程规范管理,防范非正常申请、虚假申报等问题,根据国家版权局《关于加快推进版权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加强软著申请前备案与规范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范围与要求

  全校师生拟申请登记的所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均须严格执行先备案、后申请制度。未完成申请前备案的软著,在职称聘任、年终绩效考核、科研成果认定中原则上不予认定。

二、软著申请前备案流程

  1.教师和学生申请均需填写《商洛学院知识产权申请备案登记表》附件1和附件2

  2.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的,须同步提交《代理机构备案申请表》(附件3)及代理机构相关信息(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知识产权代理管理系统查询https://ggfw.cnipa.gov.cn/poam/txnqueryAgencyOrg.do)和营业执照等材料。

  3.将上述纸质材料报送二级学院审查,学院对成果真实性、原创性进行审核,填写商洛学院印章使用申请表(附件4

  4.学院审核通过后,报送科技处复核备案,完成备案及用印手续后,方可正式提交软著登记申请。

  5.备案信息与最终登记信息须保持一致,不得擅自变更著作权人、完成人、软件名称等关键信息。

三、软著申请规范管理要求

  1.软著须为我校师生自主研发成果,源代码真实有效,严禁抄袭、拼凑、简单修改、无实质功能的虚假申报。

  2.职务成果、项目成果、校企合作成果须明确权属,原则上商洛学院为著作权人或共同著作权人,不得擅自将职务成果转为个人私有。

  3.软著申请应以研发创新、成果保护、转化应用为目的,杜绝单纯评奖、评职称、凑数量为目的非正常申请行为

、其他事项

  1.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全校所有软著申请均按本通知要求办理。

  2.未尽事宜由科技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石强

  联系电话:18829089458

 

 

科技处

20264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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